作者:重慶市工業設計促進中心 發布時間:2021-11-11瀏覽:0
項目名稱 |
服務年限 |
中選單位 |
重慶市制造業人才服務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遴選 |
自簽訂服務合同之日起3年 |
1家 |
合格的競選人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殊要求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特定資格條件
競選人或其分支機構須是進入重慶市財政局登記名錄的社會中介機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競選人公章)。
注:競選人委托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應提供授權委托。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重慶市制造業人才服務中心采購代理機構遴選
比選內容:本次比選采購代理機構,中選單位與比選人簽訂采購代理協議之日起3年內,向比選人提供采購代理服務。
(二)采購代理服務內容
(1)負責編制采購文件,包括該類文件的澄清或補遺文件;根據比選人提供的需求情況編制采購文件,送比選人審核批準;
(2)按照審定的采購文件要求,編寫采購公告(或書面邀請)并負責發布采購信息;
(3)負責采購文件的發售、開標、評標、編寫評標報告、評標結果的公示;
(4)負責組織采購文件答疑會或對潛在競選人書面答疑,并負責整理答疑資料,形成澄清或者補遺通知作為采購文件的一部分通知所有獲取采購文件的潛在競選人;
(5)根據采購項目需求,負責組織或協助比選人組織專家參與評標,并支付評標專家勞務費;
(6)負責辦理投標保證金收取和退還事宜;
(7)負責采購資料的整理及歸檔,并于確定中標或成交人后,向比選人移交采購過程的采購情況書面報告(裝訂成冊,包括但不限于采購過程中產生的全部紙質資料以及開評標活動等相關音視頻資料,所有音視頻資料刻錄成光碟);
(8)協助比選人進行購銷合同的簽訂及公示(如必須)。
(9)完成比選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服務要求
(1)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采購法律法規,自覺接受比選人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力維護比選人的合法權益;運用自身的專業技能為比選人做好采購代理工作,并提供與采購項目有關的其它服務。在代理服務中的整個采購過程需按照國家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代理項目的采購流程,不得有營私舞弊的行為。
(2)采購過程要做出工作進度表給比選人(若需),讓比選人了解整個采購工作的進展情況;在服務期限內,由比選人根據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具體確定時間,代理機構必須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
(3)服務期限內若確實需要更換擬派負責人的,須征得比選人的同意,而且更換人員的技術職稱和工作經驗必須高于或等于擬派人員的技術職稱和工作經驗;
(4)采購代理機構向比選人移交的所有有關采購活動的資料,均須通過書面形式移交,比選人收悉后,將按審核意見予以回函;比選人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的意見建議,采購代理機構應予以審核,如與采購法規不符,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予以拒絕并提出相應意見,確保代理項目合法、合規。
(5)采購代理過程中,如遇有競選人質疑、投訴或作出情況說明等,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相關資料后,應根據自身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分析原因,向比選人提出合法、合規的處理意見建議,并負責對相關問題進行回復。
(6)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對比選人單位信息進行保密,在未經比選人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任何時候均不得將采購信息的任何內容或者從比選人處知曉的關于比選人單位的任何信息泄露給任何其它方。
(7)采購代理機構須無條件配合比選人接收各級審計、巡視工作;采購資料(含音視頻資料)保存期限為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15年。
(一)服務期限
自簽訂服務合同之日起3年。
(二)服務地點
比選人指定地點。
(三)驗收方式
1.具體項目服務完畢后,整體服務按比選文件服務需求標準執行,按競選文件服務方案承諾執行,按具體項目合同執行,由比選人進行驗收。
2.中選人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比選文件規定要求,且對比選人造成損失的,由中選人承擔一切責任,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1、凡有意參加本次比選的競選人,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2021年11月12日前(北京時間9:00-17:00),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競選人公章)及授權委托書原件至比選人辦公室報名獲取完整比選文件。
2、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競選人,其競選文件不予接受。
3、無論比選結果如何,競選人參與本項目的所有費用均由自行承擔。
比選人:重慶市制造業人才服務中心
聯系人:譙老師
電 話:023-63897986
地 址:重慶市渝中區上清寺路1號附1號中昂·世紀環島5層20號